罗马书_第四章
第四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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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巴郎因信德成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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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我们对于按照血统作我们祖宗的亚巴郎,可以说甚么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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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亚巴郎是由于行为,成为义人,他就可以自夸了;但不是在天主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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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经上说:「亚巴郎信了天主,天主就以此算为他的正义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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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工作的人工资,不算是恩惠,而是还债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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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为那没有工作,而信仰那使不虔敬的人复义之主的,这人的信德为他便算是正义,这才是恩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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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达味也称那没有功行,而蒙天主恩赐算为正义的人,是有福的一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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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罪恶蒙赦免,过犯得遮掩的人,是有福的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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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主不归咎于他的人,是有福的。」 |
割损祇是因信德而获得成义的标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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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这种福份是仅加于受割损的人呢?还是也加于未受割损的人呢?我们说过:「亚巴郎的信德为他算为正义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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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由甚么时候算起呢?是在他受割损以后呢?还是在他未受割损的时候呢?不是在他受割损以后,而是在他未受割损的时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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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后来领受了割损的标记,祇是作为他未受割损时,因信德获得正义的印证。如此,亚巴郎作了一切未受割损而相信的人的父亲,使他们也同样因信德而算为正义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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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也作受割损者的父亲,就是那些不仅受割损,而且也追随我们的祖宗亚巴郎,在未受割损时所走的信德之路的人。 |
天主的恩许不是藉法律而是藉信德得以坚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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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许给亚巴郎和他的后裔的恩许,使他作世界的承继者,并不是借着法律,而是借着因信德而获得的正义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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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假使属于法律的人才是承继者,那么信德便是空虚的,恩许就失了效力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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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法律祇能激起天主的义怒:那里没有法律,那里就没有违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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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此,一切都是由于信德,为的是一切都本着恩宠,使恩许为亚巴郎所有的一切后裔坚定不移,不仅为那属于法律的后裔,而且也为那有亚巴郎信德的后裔,因为他是我们众人的父亲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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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经上所载:「我已立你为万民之父」;亚巴郎是在他所信的天主面前,就是在叫死者复活,叫那不存在的成为存在的那位面前,作我们众人的父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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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绝望中仍怀着希望而相信了,因此便成了万民之父,正如向他所预许的:「你的后裔也要这样多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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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虽然快一百岁,明知自己的身体已经衰老,撒辣的胎也已绝孕;但他的信心却没有衰弱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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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天主的恩许总没有因不信而犹疑,反而信心坚固,归光荣于天主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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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满心相信天主所应许的,必予完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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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就以此算为他的正义。 |
因着信德我们获得成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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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算为他的正义」这句话,不是单为他个人写的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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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也是为了我们这些将来得算为正义的人,即我们这些相信天主使我们的主耶稣,由死者中复活的人写的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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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耶稣曾为了我们的过犯被交付,又为了使我们成义而复活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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