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_第三章

第三章

选民的特恩与罪过

3:1

那么,犹太人有甚么优点呢?割损又有甚么好处呢?

3:2

从各方面来说,很多:首先,天主的神谕是交托给了他们,

3:3

他们中纵使有些人不信,又有甚么关系呢?难道他们的不信能使天主的忠信失效吗?

3:4

断乎不能!天主总是诚实的!众人虚诈不实,正如经上所载:「在你的言语上,你必显出正义;在你受审判时,你必获得胜利。」

3:5

但,如果有人说:我们的不义可彰显天主的正义。那我们可说甚么呢?难道能说天主发怒惩罚是不义吗?──这是我按俗见说的──

3:6

绝对不是!如果天主不义,他将怎样审判世界呢?

3:7

如果天主的诚实可因我的虚诈越发彰显出来,为使他获得荣耀;那么,为甚么我还要被判为罪人呢?

3:8

为甚么我们不去作恶,为得到善果呢?──有人说我们说过这样的话,为诽谤我们──这样的人被惩罚是理当的。

选民和异民在天主前都是罪人

3:9

那么,我们犹太人比外邦人更好吗?决不是的!因为我们早先已说过:不论是犹太人,或是希腊人,都在罪恶权势之下,

3:10

正如经上所载:「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;

3:11

没有一个明智人,没有寻觅天主的人;

3:12

人人都离弃了正道,一同败坏了;没有一人行善,实在没有一 个;

3:13

他们的咽喉是敞开的坟墓,他们的舌头说出虚诈的言语,他们的双唇下含有蛇毒;

3:14

他们满口是咒言与毒语;

3:15

他们的脚急于倾流人血;

3:16

在他们的行径上祇有蹂躝与困苦;

3:17

和平的道路,他们不认识;

3:18

他们的眼中,没有敬畏天主之情。」

3:19

我们知道:凡法律所说的,都是对那些属于法律的人说的,为杜塞众人的口,并使全世界都在天主前承认己罪,

3:20

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因遵守法律,而在他前成义;因为法律祇能使人认识罪过。

人成义是赖耶稣救赎的功劳

3:21

但是如今,天主的正义,在法律之外已显示出来;《法律》和《先知》也为此作证:

3:22

就是天主的正义,因对耶稣 基督的信德,毫无区别地,赐给了凡信仰的人,

3:23

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,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,

3:24

所以众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给的恩宠,在耶稣 基督内蒙救赎,成为义人。

3:25

耶稣即是天主公开立定,使他以自己的血,为信仰他的人作赎罪祭的;如此,天主显示了自己的正义,因为以前他因宽容放过了人的罪,

3:26

为的是在今时显示自己的正义,叫人知道他是正义的,是使信仰耶稣的人成义的天主。

3:27

既是这样,那里还有可自夸之处?绝对没有!因了甚么制度而没有自夸之处呢?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吗?不是的!是因信德的制度,

3:28

因为我们认为人的成义,是藉信德,而不在于遵行法律。

3:29

难道天主祇是犹太人的天主吗?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吗?是的,也是外邦人的天主!

3:30

因为天主祇有一个,他使受割损的由于信德而成义,也使未受割损的凭信德而成义。

3:31

那么我们就因信德而废了法律吗?绝对不是!我们反使法律坚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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