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/Rome
羅馬書_第十六章

第十六章     推薦問候及警誡   16:1 我把我們的姊妹福依貝托給你們,她是耕格勒教會的女執事, 宗 18:18 16:2 你們要在主內以相宜於聖者的態度,接待她,如果她在甚麼事上需要你們的幫助,你們就幫助她,因為她幫助了許多人,也幫助過我。   16:3 請問候普黎斯加和阿桂拉,他們是我在基督 耶穌內的助手; 宗 18:2, 26格前 16:19弟後 4:19 16:4 他們為救我,置自己的頸項於度外;不但我應感謝他們,而且連外邦人的眾教會也應感謝他們。   16:5 還請問候在他們家中的教會。請問候我可愛的厄派乃托,他是亞細亞歸依基督的初果。 格前 16:19哥 4:15費 2 16:6 請問候瑪利亞,她為你們受了許多勞苦。 格前 16:15 16:7 請問候我的同族和我的同囚者安得洛尼科和猶尼雅,他們在使徒中是有聲望的人,並且在我以先歸依了基督。   16:8 請問候在主內我可愛的安仆里雅。   16:9 請問候我們在基督內的助手吳爾巴諾,和我可愛的斯塔輝。   16:10 請問候為基督受磨難的阿培肋。   16:11 請問候阿黎斯托步羅家中的人。請問候我的同族人黑落狄雍;請問候納爾基索家中歸依主的人。   16:12 請問候在主內勞苦的特黎費納和特黎佛撒。請問候可愛的培爾息,她在主內受了許多勞苦。   16:13 請問候蒙主揀選的魯富和他的母親,她也是我的母親。   16:14 請問候阿松黎托、弗肋貢、赫爾默斯、帕特洛巴、赫爾瑪,和與他們在一起的弟兄們。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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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_第十五章

第十五章     應效法耶穌   15:1 我們強壯者,該擔待不強壯者的軟弱,不可祇求自己的喜悅。 格前 9:22迦 6:2 15:2 我們每人都該求近人的喜悅,使他受益,得以建立, 14:19格前 8:1; 10:33; 13:5 15:3 因為連基督也沒有尋求自己的喜悅,如所記載的:「辱罵你者的辱罵,都落在我身上。」 詠 69:10 15:4 其實,凡經上所寫的,都是為教訓我們而寫的,為叫我們因着經典上所教訓的忍耐和安慰,獲得希望。 加上 12:9加下 15:9格前 10:6弟前 3:16 15:5 願賜忍耐和安慰的天主,賞賜你們倣效耶穌 基督的榜樣,彼此同心合意, 斐 2:2 15:6 好一心一口光榮我們的主耶穌 基督的天主和父。   15:7 為此,你們要為光榮天主而彼此接納,猶如基督也接納了你們一樣。   15:8 我是要說:基督為了彰顯天主的真實,成了「割損」的僕役,為實踐向先祖們所賜的恩許, 瑪 15:24宗 3:25-26格前 8:7 15:9 而也使外邦人因天主的憐憫而去光榮天主,正如所記載的:「為此,我要在異民中稱謝你,歌頌你的聖名。」 出 34:6詠 18:50宗 15:14-15 15:10 又說:「異民!你們要和他的百姓一同歡樂!」 申 32:43 15:11 又說:「列國萬民,請讚美上主!一切民族,請歌頌他!」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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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_第十四章

第十四章     強者弱者同屬一主 格前 8; 10:14-33 14:1 對信德軟弱的人,你們該容納,不要為意見爭論。 得前 5:14 14:2 有人以為甚麼都可吃,但那軟弱的人祇吃蔬菜。   14:3 那吃的,不要輕視不吃的;不吃的,也不要判斷吃的,因為天主已接納了他。 哥 2:16-21 14:4 你是誰,你竟敢判斷別人的家僕?他或站立,或跌倒,都由他自己的主人管;但他必站得住,因為主能夠使他站得住。 瑪 7:1雅 4:12 14:5 有人以為這日比那日強,但也有人以為日日都一樣;各人對自己的心思應堅信不疑纔好! 哥 2:16 14:6 那遵守日子的,是為主而遵守;那吃的,是為主而吃,因為他感謝天主;那不吃的,也是為主而不吃,他也感謝天主。   14:7 因為我們中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生的,也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死的;   14:8 因為我們或者生,是為主而生,或者死,是為主而死;所以我們或生或死,都是屬於主。 6:10-11 14:9 因為基督死而復生了,正是為作生者和死者的主。 宗 10:42格後 5:15 14:10 你為甚麼判斷你的弟兄?或者,你為甚麼輕視你的弟兄?我們眾人都要站在天主的審判台前, 2:6格後 5:10 14:11 因為經上記載說:「我指着我自己起誓──上主的誓語:眾膝都要向我跪拜,眾舌都要讚頌天主。」 依 45:23斐 2:10-11 14:12 這樣看起來,我們每人都要向天主交自己的賬。 迦 6:5  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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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_第十三章

第十三章     應服從官長   13:1 每人要服從上級有權柄的人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從天主來的,所有的權柄都是由天主規定的。 智 6:4德 10:5弟前 2:1-2鐸 3:1伯前 2:13-15 13:2 所以誰反抗權柄,就是反抗天主的規定,而反抗的人就是自取處罰。 箴 8:15耶 27:6 13:3 因為長官為行善的人,不是可怕的;為行惡的人,纔是可怕的。你願意不怕掌權的嗎?你行善罷!那就可由他得到稱讚,   13:4 因為他是天主的僕役,是為相幫你行善;你若作惡,你就該害怕,因為他不是無故帶劍;他既是天主的僕役,就負責懲罰作惡的人;   13:5 所以必須服從,不祇是為怕懲罰,而也是為了良心。   13:6 為此,你們也該完糧,因為他們是天主的差役,是專為盡這義務的。   13:7 凡人應得的,你們要付清;該給誰完糧,就完糧;該給誰納稅,就納稅;該敬畏的,就敬畏;該尊敬的,就尊敬。 瑪 22:21   法律的滿全是愛德 瑪 22:34-40若 13:34 13:8 除了彼此相愛外,你們不可再欠人甚麼,因為誰愛別人,就滿全了法律。 哥 3:14 13:9 其實「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戀」,以及其他任何誡命,都包含在這句話裏:就是「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」。 出 20:13-17肋 19:18申 5:17-21迦 5:14 13:10 愛不加害於人,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。 格前 13:4-7  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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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_第十二章

基督徒應有的生活     第十二章     向天主的新敬禮   12:1 所以弟兄們!我以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,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、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:這纔是你們合理的敬禮。 1:9得前 4:1 12:2 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,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,為使你們能辨別甚麼是天主的旨意,甚麼是善事,甚麼是悅樂天主的事,甚麼是成全的事。 8:14-16, 26-27弗 4:23   基督妙身的每個肢體應盡己職   12:3 我因所賜給我的聖寵,告訴你們每一位:不可把自己估計得太高,而過了份;但應按照天主所分與各人的信德尺度,估計得適中。 格前 12:9; 13:2斐 2:3 12:4 就如我們在一個身體上有許多肢體,但每個肢體,都有不同的作用; 格前 12:12 12:5 同樣,我們眾人在基督內,也都是一個身體,彼此之間,每個都是肢體。   12:6 按我們各人所受的聖寵,各有不同的恩賜:如果是說預言,就應與信德相符合; 宗 11:27格前 12:8-10, 28-30弗 4:7-11伯前 4:10 12:7 如果是服務,就應用在服務上;如果是教導,就應用在教導上;   12:8 如果是勸勉,就應用在勸勉上;施與的,應該大方;監督的,應該殷勤;行慈善的,應該和顏悅色。 鐸 1:5   應以善勝惡 瑪 5:38-48 12:9 愛情不可是虛偽的。你們當厭惡惡事,附和善事。 格前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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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_第十一章

第十一章     猶太人不是全體被棄   11:1 我再問:莫非天主擯棄了自己的人民嗎?斷然不是!我自己就是個以色列人,出於亞巴郎的後裔,本雅明支派。 10:19詠 94:14格後 11:21-22 11:2 天主並沒有擯棄他所預選的人民。難道你們不知道《聖經》在《厄里亞篇》上說了甚麼,他怎樣向天主抱怨以色列?   11:3 「上主呀!他們殺了你的先知,毀壞了你的祭壇,祇剩下了我一個,他們還在謀害我的性命。」 列上 19:10, 14 11:4 然而神諭告訴了他甚麼?「我為我自己留下了七千人,他們沒有向巴耳屈過膝。」 列上 19:18 11:5 同樣,現在也留下了一些殘餘,即天主以恩寵所選拔的人。 9:12-17依 4:3 11:6 既然是出於恩寵,就不是出於作為,不然,恩寵就不算為恩寵了。   11:7 那麼還說甚麼呢?以色列全體所尋求的,沒有得到,祇有那些蒙選的人得到了;其餘的都頑梗不化了。 9:30-31格後 3:15 11:8 正如所記載的:「天主賦與了他們沉睡的神,有眼看不見,有耳聽不見,直到今日,仍是如此。」 申 29:3依 29:10瑪 13:13 11:9 達味也說過:「願他們的筵席成為他們的陷阱、羅網、絆腳石和應得的報應。 詠 69:23 11:10 願他們的眼睛昏迷,不得看見。願你使他們的脊背常常彎曲。」     猶太人被棄不是永久的   11:11 那麼我再問:他們失足,是要他們永久跌倒嗎?絕對不是!而是藉着他們的過犯,使救恩臨到外邦人,為剌激他們發憤。 11:25, 30瑪 21:43宗 13:5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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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_第十章

第十章     10:1 弟兄們!我心裏所懷的切望,向天主所懇求的,就是為使我的同胞獲得救恩。   10:2 我可以為他們作證:他們對天主有熱心,但不合乎真知超見,   10:3 因為他們不認識由天主而來的正義,企圖建立自己的正義,而不順從天主的正義: 瑪 5:20斐 3:9 10:4 因為法律的終向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人獲得正義。 8:4; 9:30, 31瑪 5:17宗 24:14格後 3:14迦 3:24   正義由於信德   10:5 關於出自法律的正義,梅瑟曾寫過:「遵守法律的人,必因法律而生活。」 3:21; 4肋 18:5迦 3:12 10:6 但是,出自信仰的正義卻這樣說:「你心裏不要說:誰能升到天上去?」意思是說:使基督從那裏下來; 申 9:4; 30:12 10:7 也不要說:「誰能下到深淵裏去?」意思是說:把基督從死者中領上來。 詠 107:26伯前 3:19 10:8 正義到底說了甚麼?她說:「天主的話離你很近,就在你的口裏,就在你的心中。」這就是指我們關於信仰的宣講。 申 30:14德 51:34 10:9 如果你口裏承認耶穌為主,心裏相信天主使他從死者中復活起來了,你便可獲得救恩, 宗 2:36格前 12:3 10:10 因為心裏相信,可使人成義;口裏承認,可使人獲得救恩。 1:4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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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/Rome
羅馬書_第九章

第九章     保祿的憂苦   9:1 我在基督內說實話,並不說謊,有我的良心在聖神內與我一同作證: 格後 11:29 9:2 我的憂愁極大,我心中不斷的痛苦; 格後 12:7 9:3 為救我的弟兄,我血統的同胞,就是被詛咒,與基督隔絕,我也甘心情願。 出 32:32迦 1:9 9:4 他們是以色列人:義子的名份、光榮、盟約、法律、禮儀以及恩許,都是他們的; 3:1-2弗 2:12得前 2:8 9:5 聖祖也是他們的,並且基督按血統說,也是從他們來的,他是在萬有之上,世世代代應受讚美的天主!阿們。 1:3格前 15:28格後 5:16伯前 4:11   天主的忠信常存不替 3:3 9:6 這並不是說天主的話落了空,因為不是凡從以色列生的,都是真以色列人; 戶 23:19依 55:10-11 9:7 也不是凡是亞巴郎的後裔,就都是他的真子女,而是「由依撒格所生的,纔稱為你的後裔。」 2:28-29創 21:12瑪 3:9 9:8 即是說:不是血統上的子女,算是天主的子女,而是藉恩許所生的子女,纔算為真後裔。 若 8:31-44 9:9 原來恩許是這樣說的:「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,撒辣必有一個兒子。」 創 18:10 9:10 並且關於黎貝加也有相似的事。她從我們的先祖依撒格一人懷了孕;   9:11 當時雙胎還沒有出生,也沒有行善或作惡;但為使天主預揀的計劃堅定不移,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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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_第八章

第八章 基督徒在聖神內得勝罪惡和肉性 8:1 今後為那些在基督 耶穌內的人,已無罪可定, 8:2 因為在基督 耶穌內賜與生命之神的法律,已使我獲得自由,脫離了罪惡與死亡的法律。 8:3 法律因了肉性的軟弱所不能行的,天主卻行了:他派遣了自己的兒子,帶着罪惡肉身的形狀,當作贖罪祭,在這肉身上定了罪惡的罪案, 8:4 為使法律所要求的正義,成全在我們今後不隨從肉性,而隨從聖神生活的人身上。 8:5 因為隨從肉性的人,切望肉性的事;隨從聖神的人,切望聖神的事; 8:6 隨肉性的切望,導入死亡;隨聖神的切望,導入生命與平安。 8:7 因為隨肉性的切望,是與天主為敵,決不服從,也決不能服從天主的法律; 8:8 凡隨從肉性的人,決不能得天主的歡心。 8:9 至於你們,你們已不屬於肉性,而是屬於聖神,祇要天主的聖神住在你們內。誰若沒有基督的聖神,誰就不屬於基督。 8:10 如果基督在你們內,身體固然因罪惡而死亡,但神魂卻賴正義而生活。 8:11 再者,如果那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的聖神住在你們內,那麼,那使基督從死者中復活的,也必要藉那住在你們內的聖神,使你們有死的身體復活。 天主義子的福份 8:12 弟兄們!這樣看來,我們並不欠肉性的債,以致該隨從肉性生活。 8:13 如果你們隨從肉性生活,必要死亡;然而,如果你們依賴聖神,去致死肉性的妄動,必能生活, 8:14 因為凡受天主聖神引導的,都是天主的子女。 8:15 其實你們所領受的聖神,並非使你們作奴隸,以致仍舊恐懼;而是使你們作義子。因此,我們呼號:「阿爸,父呀!」 8:16 聖神親自和我們的心神一同作證:我們是天主的子女。 8:17 我們既是子女,便是承繼者,是天主的承繼者,是基督的同承繼者;祇要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,也必要與他一同受光榮。 現在的苦楚比不上將來的榮耀 8:18 我實在以為現時的苦楚,與將來在我們身上要顯示的光榮,是不能較量的。 8:19 凡受造之物都熱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顯揚, 8:20 因為受造之物被屈伏在敗壞的狀態之下,並不是出於自願,而是出於使它屈伏的那位的決意;但受造之物仍懷有希望, 8:21 脫離敗壞的控制,得享天主子女的光榮自由。 8:22 因為我們知道,直到如今,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嘆息,同受產痛; 8:23 不但是萬物,就是連我們這已蒙受聖神初果的,也在自己心中嘆息,等待着義子期望的實現,即我們肉身的救贖。 8:24 因為我們得救,還是在於希望。所希望的若已看見,就不是希望了;那有人還希望所見的事物呢? 8:25 但我們若希望那未看見的,必須堅忍等待。 8:26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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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/Rome
羅馬書_第七章

第七章 基督徒已脫離梅瑟法律 7:1 弟兄們!我現在是對明白法律的人說話:難道你們不知道:法律統治人,祇是在人活着的時候嗎? 7:2 就如有丈夫的女人,當丈夫還活着的時候,是受法律束縛的;如果丈夫死了,她就不再因丈夫而受法律的束縛。 7:3 所以,當丈夫活着的時候,她若依附別的男人,便稱為淫婦;但如果丈夫死了,按法律她是自由的;她若依附別的男人,便不是淫婦。 7:4 所以,我的弟兄們!你們藉着基督的身體已死於法律了,為使你們屬於另一位,就是屬於由死者中復活的那一位,為叫我們給天主結果實, 7:5 因為我們還在肉性權下的時候,那藉法律而傾向於罪惡的情慾,在我們的肢體內活動,結出死亡的果實。 7:6 但是現在,我們已死於束縛我們的勢力,脫離了法律,如此,我們不應再拘泥於舊的條文,而應以新的心神事奉天主。 法律與罪過的關係 7:7 那麼,我們能說法律本身有罪嗎?絕對不能!然而藉着法律,我纔知道罪是甚麼。如果不是法律說:「不可貪戀!」我就不知道甚麼是貪情。 7:8 罪惡遂乘機藉着誡命,在我內發動各種貪情;原來若沒有法律,罪惡便是死的。 7:9 從前我沒有法律時,我是活人;但誡命一來,罪惡便活了起來, 7:10 我反而死了。那本來應叫我生活的誡命,反叫我死了, 7:11 因為罪惡藉着誡命乘機誘惑了我,也藉着誡命殺害了我。 7:12 所以法律本是聖的,誡命也是聖的,是正義和美善的。 7:13 那麼,是善事使我死了嗎?絕對不是!而是罪惡。罪惡為顯示罪惡的本性,藉着善事為我產生了死亡,以致罪惡藉着誡命成了極端的凶惡。 犯罪的真根苗是私慾 7:14 我們知道:法律是屬神的,但我是屬血肉的,已被賣給罪惡作奴隸。 7:15 因為我不明白我作的是甚麼:我所願意的,我偏不作;我所憎恨的,我反而去作。 7:16 我若去作我所不願意的,這便是承認法律是善的。 7:17 實際上作那事的已不是我,而是在我內的罪惡。 7:18 我也知道,善不在我內,即不在我的肉性內,因為我有心行善,但實際上卻不能行善。 7:19 因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不去行;而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卻去作。 7:20 但我所不願意的,我若去作,那麼已不是我作那事,而是在我內的罪惡。 7:21 所以我發現這條規律: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總有邪惡依附着我。 7:22 因為照我的內心,我是喜悅天主的法律; 7:23 可是,我發覺在我的肢體內,另有一條法律,與我理智所贊同的法律交戰,並把我擄去,叫我隸屬於那在我肢體內的罪惡的法律。 7:24 我這個人真不幸呀!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? 7:25 感謝天主,藉着我們的主耶穌 基督。這樣看來,我這人是以理智去服從天主的法律,而以肉性去服從罪惡的法律。 羅馬書_第七章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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