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_第七章

第七章 
 
默基瑟德超過亞巴郎與肋未創 14:18
詠 110:4
7:1原來這默基瑟德撒冷王,是至高者天主的司祭;當亞巴郎打敗眾王回來時,他來迎接,且祝福了他。創 14:17-20
7:2亞巴郎就由所有的一切之中,拿出十份之一分給了他;他的名字默基瑟德,第一可稱作「正義之王」,他也可稱作「撒冷之王」,就是「和平之王」之意。 
7:3他無父,無母,無族譜,生無始,壽無終:他好像天主子,永久身為司祭。1:2
若 7:27
7:4你們要想想:這人是多麼偉大,連聖祖亞巴郎也由上等的戰利品中,取了十份之一獻給了他!創 14:20
7:5那些由肋未子孫中領受司祭職的,固然有命向人民,按法律徵收什一之物,即向他們的弟兄,雖然都是出自亞巴郎的腰中;申 14:22
7:6可是不屬於他們世系的那一位,卻收了亞巴郎的什一之物,並祝福了那蒙受恩許的。 
7:7從來,在下的受在上的祝福,這是無人可反對的。 
7:8在這裏那些領受什一之物的,是有死的人;但在那裏領受什一之物的,卻是一位證明了常活着的人。 
7:9並且可說:連那領受什一之物的肋未,也藉着亞巴郎交納了什一之物, 
7:10因為當默基瑟德迎接亞巴郎的時候,肋未還在祖先的腰中。創 14:17
 
舊約與肋未司祭職是暫時的 
7:11那麼,如果藉着肋未司祭職能有成全──因為選民就是本着這司祭職接受了法律──為甚麼還需要興起另一位,按照默基瑟德品位的司祭,而不稱為按照亞郎的品位呢?詠 110:4
7:12如今司祭職一變更,法律也必然變更,8:6
7:13因為這裏所論到的那一位,原是屬於另一支派,由這一支派中,沒有一個人曾在祭壇前服務過。8:4
7:14顯然我們的主是由猶大支派出生的,關於這一支派,梅瑟從未提到司祭的事。創 49:10
瑪 1:1-17; 2:6
羅 1:3
默 5:5
7:15既然有另一位司祭,是按照默基瑟德的品級興起的,那麼我們所討論的就更顯明了,羅 1:4
7:16因為他之成為司祭,並不是按照血統所規定的法則,而是按照不可消滅的生命的德能, 
7:17因為有《聖經》給他作證:「你照默基瑟德的品位永做司祭。」詠 110:4
耶 33:18
7:18先前的誡命之廢除,是由於它的弱點和無用, 
7:19因為法律本來就不能成就甚麼;可是如今引進了一個更好的希望,因着這希望,我們纔能親近天主。10:1, 19; 11:40
羅 7:7
 
基督的司祭職是永存的 
7:20再者,耶穌成為司祭,是具有天主誓言的,其他的司祭並沒有這種誓言就成了司祭。 
7:21耶穌成為司祭,卻具有誓言,因為天主向他說:「上主一發了誓,他決不再反悔;你永為司祭。」詠 110:4
7:22如此,耶穌就成了更好的盟約的擔保人。8:6-13
7:23再者,肋未人成為司祭的,人數眾多,因為死亡阻礙他們長久留任, 
7:24但是耶穌因永遠長存,具有不可消逝的司祭品位。 
7:25因此,凡由他而接近天主的人,他全能拯救,因為他常活着,為他們轉求。9:24; 10:19
戶 18:1
羅 8:34
若一 2:1
默 1:18
7:26這樣的大司祭纔適合於我們,他是聖善的、無辜的、無玷的、別於罪人的、高於諸天的;3:1
出 29:1
若一 3:5-6
7:27他無須像那些大司祭一樣,每日要先為自己的罪,後為人民的罪祭獻犧牲;因為他奉獻了自己,祇一次而永遠完成了這事,5:3; 9:7, 12, 25-28; 10:11-14
羅 6:10
7:28因為法律所立為大司祭的人是有弱點的;可是在法律以後,以誓言所立的聖子,卻是成全的,直到永遠。5:9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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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thoughts on “希伯來書_第七章

  1. 居家小修女 says:

    平安
    此頁是希七
    卻出現斐1哦

    1. johnny says:

      謝謝,希七問題已解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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