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第二章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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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不要以貌取人 | |
| 2:1 | 我的弟兄們,你們既信仰我們已受光榮的主耶穌 基督,就不該按外貌待人。 | |
| 2:2 | 如果有一個人,戴着金戒指,穿着華美的衣服,進入你們的會堂,同時一個衣服骯髒的窮人也進來, | |
| 2:3 | 你們就專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,且對他說:「請坐在這邊好位上!」而對那窮人說:「你站在那裏!」或說:「坐在我的腳凳下邊!」 | |
| 2:4 | 這豈不是你們自己立定區別,而按偏邪的心思判斷人嗎? | |
| 2:5 | 我親愛的弟兄們,請聽!天主不是選了世俗視為貧窮的人,使他們富於信德,並繼承他向愛他的人所預許的國嗎? | 1:12 索 2:3 瑪 4:17 格前 1:26-29 迦 3:29 默 2:9 |
| 2:6 | 可是你們,竟侮辱窮人!豈不是富貴人仗勢欺壓你們,親自拉你們上法庭嗎? | |
| 2:7 | 豈不是他們辱罵你們被稱的美名嗎? | 依 52:5 |
| 2:8 | 的確,如果你們按照經書所說「你應當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」的話,滿了最高的法律,你們便作的對了; | 肋 19:18 瑪 22:39 羅 13:8-10 |
| 2:9 | 但若你們按外貌待人,那就是犯罪,就被法律指證為犯法者, | 申 1:17 箴 24:23 |
| 2:10 | 因為誰若遵守全部法律,但祇觸犯了一條,就算是全犯了, | 申 27:26 瑪 5:19 迦 3:10; 5:3 |
| 2:11 | 因為那說了「不可行姦淫」的,也說了「不可殺人」。縱然你不行姦淫,你卻殺人,你仍成了犯法的人。 | 出 20:13-14 申 5:17-18 |
| 2:12 | 你們要怎樣按照自由的法律受審判,你們就怎樣說話行事罷! | |
| 2:13 | 因為對不行憐憫的人,審判時也沒有憐憫;憐憫必得勝審判。 | 瑪 6:14-15; 18:35 路 6:36-37 羅 6:15 若一 4: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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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沒有行為的信德是死的 | |
| 2:14 | 我的弟兄們,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德,卻沒有行為,有甚麼益處?難道這信德能救他嗎? | 2:24 瑪 7:21; 25:41-45 羅 4:2 格前 13:3 迦 5:6 |
| 2:15 | 假設有弟兄或姐妹赤身露體,且缺少日用糧, | |
| 2:16 | 即使你們中有人給他們說:「你們平安去罷!穿得暖暖的,吃得飽飽的!」卻不給他們身體所必需的,有甚麼益處呢? | 若一 3:17 |
| 2:17 | 信德也是這樣:若沒有行為,自身便是死的。 | |
| 2:18 | 也許有人說:你有信德,我卻有行為;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德指給我看,我便會藉我的行為,叫你看我的信德。 | |
| 2:19 | 你信祇有一個天主嗎!你信得對,連魔鬼也信,且怕得打顫。 | 瑪 8:29 |
| 2:20 | 虛浮的人啊!你願意知道信德沒有行為是無用的嗎? | 羅 4:2 |
| 2:21 | 我們的祖宗亞巴郎,把他的兒子依撒格獻在祭壇上,不是由於行為而成為義人的嗎? | 創 22:9 希 11:17 |
| 2:22 | 你看,他的信德是和他的行為合作,並且這信德由於行為纔得以成全, | |
| 2:23 | 這就應騐了經上所說的:「亞巴郎相信了天主,因而這事為他便算是正義」,得被稱為「天主的朋友」。 | 創 15:6 羅 4:3 迦 3:6 |
| 2:24 | 你們看,人成義是由於行為,不僅是由於信德。 | 2:14 |
| 2:25 | 接待使者,從別的路上將他們放走的辣哈布妓女,不也是同樣因行為而成義的嗎? | 蘇 2 希 11:31 |
| 2:26 | 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,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。 | |